10月23日, “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学术会议在广东省东莞市举行。本次学术会议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主题,采取主旨演讲、特邀发言、实地考察的形式举行。专家学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时空转变条件”“基层社会治理的专业化”等主题展开研讨交流。
“交往实践是社会实践的基本维度,也是基层社会矛盾的滋生源头”。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少杰认为,在网络化条件下最活跃、内容最丰富、展开范围最广阔的交往实践已从地方空间转到网络空间,应激发网络社会活力,网络社会治理方式应植根于网络交往实践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适度性和有效性。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星华认为,网络交往实践空间中的冲突治理与传统民间纠纷解决,既有相通之处也有极大差异,存在熟人社会与生人社会、风俗习惯的一致性与多样性、法治意识与权利意识强弱的差异。因此,“纠纷解决的重点在于基层”,要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之下,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纠纷解决原则,实现基层社会治理自治、法治、德治整体性发展。
“效能是客观的,同时也是主观的,这取决于你从什么样的维度视角来评价”,北京大学谢立中教授说,“要深刻把握当下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基础,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效能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应包括民生指标、民和指标、民力指标等三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分别从投入、产出两个维度发展若干二级、三指标。南开大学教授关信平指出,在这一指标体系中其实蕴含着深刻的人力资源议题,即在人力资源对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基层社会治理人力资源建设的基本要求是规模与专业化、职业化与志愿服务以及适宜的组织体制及资源有效供给的路径设计,尽管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人力资源体制具有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制+单位制+社会组织参与优势,但也存在人员队伍不稳、专业性不高等问题。他认为,解决这一人力资源效能不足的基本方向是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居民自治,完善基层社会组织体制,建立健全社区自主使用的财政供给,大力推动“全科+专科”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吴军民认为,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是评价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维度,其中专业化提供了治理效能评价的准则标准。当前,基层治理模式从传统治理向“专业化+”治理转型,日益要求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公民团体、社区组织、经济组织社区居民以及其它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与服务中所外显出来的价值理念、社区制度、行动符号、技术手段、设备设施等符合特定时期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专业化要求。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要摆脱权力依赖与技术理性的消极影响,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评价绩效取向、过程取向、服务对象取向的融合。
“如何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一环”,JN江南·体育官网入口教授陈成文认为,所谓基层治理效能,是指基层治理主体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过程中所获得的效率、效果、效益和所展示的能力的综合反映。基层治理效能是衡量基层治理工作结果的重要尺度。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主体性弱化、体制“悬浮化”、机制“碎片化”等诸多难点要直面基层治理难题,补齐基层治理“短板”真正打通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第一,要直面主体性弱化难题,建立“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组织体系;第二,要直面体制“悬浮化”难题,建立“治理下沉”体制;第三,要直面机制“碎片化”难题,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此次学术会议由JN江南·体育官网入口主办,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东莞市社会科学院以及《山东社会科学》《城市发展研究》《江西社会科学》《青年探索》等高校、研究机构和媒体、杂志社的专家学者40余人参会。